反倾销的主要环节和要素 目前中国企业申请反倾销立案的依据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和反补贴条例》。按照条例的规定,反倾销各主要环节和要素包括:
(1)申请人的资格——谁有权起诉
按照反倾销和反条例第三章第11条的规定,者进口产品的相同或者类似产品的国内生产或者有关组织,可以向对外经济贸易合作部和国家经贸委提出反倾销调查的申请。 包括自然人、法人非法人团体或其他机构(下诉申诉人),均可以向中国政府部门提出反倾销调查的书面申请。
(2)国内产业的构成
根据第10 条的规定,国内产业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所有相似产品的生产商,或总生产量占全部国内相似产品生产量的大部分的生产商。但是,如果国内生产商与出口商或进口商有关联,或其本身就是倾销商品的进口商,国内产品则可指其他的生产商。
①国内产业的标准
其一,中国所有生产与进口产品相似的生产者可以构成国内产业。这一标准是从生产者的数量出发的,即所有中国生产与进口产品相似的生产者均同意或支持反倾销调查。
其二,总产量占全国相似产品全部总生产量的大部分的生产者。这一标准是从国内生产者的产量所占全国总产量的份额来 衡量是否构成国内产业。所谓大部分应当指,产量要达到或超过全国总产量的50%。
②应予排除在国内产业之外的国内生产者 在判断国内产业的构成时,那些与出口经营者或者进口经营者有关联的,或者本身就是倾销产品的进口经营者的生产者可以被排除在国内产业之外。
③地区产业 根据WTO(反倾销守则)第4条的规定,在例外情况下,一成员国的地域范围就生产而言,可以分成两个或多个竞争市场,每一市场内的生产者可以被视为一个独立的产业,构成地区产业或独立市场的条件是:
其一,如国内某一区域内的相似产品的生产商在该区域内销售其全部或几乎全部的相似产品;
其二,而且该区域内的需求未在很大程度上由其它区域的供应商予以供给。 中国《反倾销和反补贴条例》没有关于地区产业或独立市场的规定。
(3)何谓相似产品 相似产品(like produets)是指与被控倾销的产品同样的产品(identical Products),即在所有方面都与该产品相似,如无此种产品,则指与被控倾销产品的特征十分相似的产品,即虽然在所有方面与被控倾销产品不尽相同,但具有与该产品非常类似的特性的其他产品。 申请反倾销调查的重要一点是确定相似产品的概念和范围。这一概念和范围的确定,直接关系到国内产业及被调查公司范围的确定。 通常划分和判断相似产品,要看以下内容,如产品的一般物理特征、最终买主的期望、产品流动的贸易渠道、广告和陈列的 方式及产品的最终用途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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